十月壬水
十月亥水当令,用戊为尊。
十月壬水临官,有冲奔之势,故戊土为尊,丙火为佐。
若壬辰日,又见辰时,壬有浩瀚之势,须戊透天干,庚制甲,不伤戊土,戊庚两透,科甲显宦,或甲出制戊,不见庚救,反致困穷,戊藏无制,主生员,或有戊庚无甲,不但富贵且多福寿。
壬辰日纳音水,又见辰时,勿以墓库忽之,月令建禄,水势浩瀚,须戊土出干,方能制之,辰中戊土,不能用也,亥宫甲木长生,见土制水,木得培植而旺,反伤戊土,故须有庚制甲,方许富贵也,十月壬水,专用财滋弱煞,不用食神制煞,如见食神,必须以枭印为救,书云:土止流水福寿全,用财滋煞者,福寿富贵之命,(见二月)兼取庚透者,防亥宫甲木长生之气也。
或支成木局,又甲透,有庚制者,富贵无庚,常人。
十月壬癸,最忌亥卯未会成木局,泄散元神,伤官旺而失令,故宜以枭印为用,制伤扶身,得双方兼顾之益。
或支成水局,不见戊己,名润下格,运入西北大富贵,入东南者,贫贱萧条。
专旺成格,以顺其气势为用,如炎上喜行东南,润下喜行西北,为理之常,滴天髓云: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富,化者引化,即食伤也,大致格有纯杂,格纯者宜食伤之地,格杂者宜西北之方,润下更有气候关系,冻水不流,言宜西北者,就大概论也,据理推之,东方可行,南方必忌。
或见丙戌两出,运行火土,名利双全,有丙无戊常人,有戊无丙,衣禄无余,但常遭跌失,不能聚财。
承首节用戊为尊句,得丙戊两出,甲木虽有生气,亦生丙而不破戊,无须再用庚金制甲矣,十月壬水,以丙戊为正用,有丙无戊,财旺而不聚,虽有衣禄,常人而已,有戊无丙,寒土冻水,有谋为而难成,(详十一月节)丙戊二者缺一,皆有常遭跌失,不能聚财之病也。
总之十月壬水,专用戊丙,庚金次之。
总结上文,用戊丙为正,庚金为应病与药之用也。
丁丑,辛亥,壬子,癸卯。
贫苦。
按:财露见劫,财又不旺,宜乎贫苦。
己亥,乙亥,壬辰,辛亥。
两榜。
按:此造得胎元丙寅之助。
乙巳,丁亥,壬午,庚戌。
僧道。
按:此造巳庚一冲,胎元又见戊寅,火旺成局,反宜金水为助,亦变格也。
庚子,丁亥,壬戌,庚戌。
得庚制甲,会元。
按:此造专取戌中戊土制水,庚金制甲。
壬申,辛亥,壬子,辛亥。
支见亥子,四柱无戊,名旺盛无依,为僧。
按:润下成格,惜胎元壬寅,格局不纯,火运行东南逆水之性,反为贫苦之命也。
以上造化元钥。
辛亥,己亥,壬午,辛亥。
咸丰元年九月三十日亥时。
张退厂命:取午中丁火生助己土官星,丁己同得禄於午,但十月壬水用丁己,不如丙戊,望重乡闾,寿八十八,卒於戊寅年。
己巳,乙亥,壬子,乙巳。
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巳时。
周自齐命:专用巳宫丙戊,更有庚金制甲,运行南方,位至财政总长。
辛未,己亥,壬申,戊申。
同治十年十月十五日申时。
简照南命:戊土出干无丙,喜胎元庚寅,暗藏丙火,生於南洋,火土气旺,大富而不贵为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创办人,又此造疑是丁未时。
辛巳,己亥,壬戌,甲辰。
光绪七年十月初三日辰时。
叶公绰命:专用巳宫丙戊,己合甲,不破戊,亦格之奇也,(参阅十一月节)位至交通总长。
癸未,癸亥,壬申,庚戌。
光绪九年十月廿五日戌时。
李烈钧命:专取戌宫戊土止水,惜无丙火,民国初年,为江西都督,起伏无常,名利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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