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丧葬习俗有什么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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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9
中国古代的丧葬习俗是人一死,除煞日外,都要哭丧,男主人呜咽而涕,妇女要边哭边唱,哭得越热闹越好,往往由几个或十几个妇女,按一定的悲痛唱腔组成有声有情的合唱……
1.上古的丧葬
阴宅,其名源于阴阳学说。地面为阳,地下为阴。生人的住宅为阳宅,死人的葬地为阴宅。阳宅以月偶祸福,阴宅以日奇定吉闪。阴宅为安葬祖父辈的首丘,上以尽送终之孝,下以为启后之谋。神灵安则子孙盛,所以风水先生对阴宅的重视超过了对阳宅的好多倍,风水的主要内容在阴宅,书籍也以阴宅为多。人们常称风水先生为葬师,原因在于此。
讲丧葬的书,古代首推“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还有《孝经》。如《孝经·丧亲》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亨之。”宅,即墓穴。兆,即荦域。占卜测定墓地吉凶、然后安葬死者,并设立宗庙,以鬼祭祀。这种做法,后世风水一脉相承。
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第六章也认为风水起源于丧葬,他说:“风水之始,避风及水而已。《吕览·节丧篇》日:‘葬浅则狐狸担之,深则及于水泉,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此风水之说之起源;也。”
接下来,让我们回顾一下古代的丧葬:
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在人类的初始阶段,没有丧葬行为。《孟子·滕文公上》云:“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呐姑嘬之,其颡有洮,睨而不视。”
后来渐渐有了丧葬行为。《周易·系辞下》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对时间、地点、墓形都不讲究。
自从有了丧葬行为,就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制。早在原始社会,墓葬的方向就趋向一致。河南新郑裴李岗发现的114座新石器时代墓葬,墓向都朝南或稍偏两。西安半坡发现的250座仰韶文化墓葬朝向都偏西。在云南剑川鳌凤山发现的200多座春秋战国时墓,都是头南脚北。在湖北江陵发现的楚墓,大型墓墓主都是头东脚西,中小型墓墓主都是头南脚北。这些都不是偶然的巧合,一定与当时的民众心理、信仰、习俗有关,反映了人们的向往与禁忌。
随着丧葬的规范化,出现了为活人修墓地的情况。《史记·赵世家》记载公元前335年赵肃侯“起寿陵”,这在当时已不是稀罕事。要修陵,自然不会随便找块荒土,一定会选择地点、测量地形。在相地过程中,风水观念得到孕育。
人们对丧葬有了自己的观点。《墨子·节葬》云:“铜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此文中“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与后世风水提倡的深浅观念一致。
人们择地而葬,以期造福于后代。战国秦惠王弟名疾,生前自己选中渭南章台之东作为安葬之地,并断言百岁后当有天子之宫夹墓。到了汉代,果然有长乐官在墓东,未央官在墓西。因此,人们根据墓地所在地渭南樗里乡.称“疾”为樗里子,并把他奉为相宅术正宗。
春秋战同时,民间的墓向朝南、死者北首。这是人们根据住宅朝向而形成的爿俗。我国地处北半球,房屋朝南有利于养生,所以明堂以南向为尊,圣人南面称孤,诸侯北面觐见。在丧葬中,当死者的头朝向北边时,实际是“面南”,处于被尊崇的地位。活人事死如事生,在北面供奉死者。据考古发掘,凡是带有墓道的大墓,如殷墟大墓、辉县魏王陵、平山中山王墓都朝南;凡是没有墓道的中小型墓,如殷墟小墓、曲阜周墓都是北首而葬。当然,中小型墓的朝向并不完全一致,也不可能都一致。
我国古代很讲究墓葬的规范,甚至按图施工修墓。《周礼·春官·冢人》:“(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兆域而为之图。”许多学者不相信会有作图之事。1974~1978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河北平三县三汲公社发掘中山国城址时,从一号古墓中发现了一副“兆域图”,它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山围巾山王墓穴陵堂的规划图,于公元前三百年刻在铜板上,从这个图可以证明《周礼》的记载是可信的,当时已能按比例制图,墓葬有严格的规则。
上古以掘坟为大忌。《吕氏春秋·怀宠》:“至于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史记·田单列传》记载燕国军队包同齐国的即墨,齐将田单纵反间计说:“我们最担心燕国人挖我们城外的祖坟,那我们可就寒心了。”燕军信以为真,尽掘齐墓,即墨城中的人气愤极了,个个要求出战,结果以一当十,打败燕军。
上古对葬地已有所讲究。一般选在高阜之处、环山抱水之处、依山傍水之处。如《山海经·大荒海内经》云:“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海内西经》亦云:“后稷之葬,山水环之。”
《山海经》是先秦书籍,由此书记载,可知上古确有舜、后稷之墓。现在留传下来的先贤古墓多是后人修建,也很重视风水,值得我们研究。
2.墓而不坟
几千年来,汉族人盛行土葬,即以“墓”的方式葬死者。“墓”与“没”声近,有埋没的意思。据说,上古的墓是没有土堆的,《礼记·檀弓》云:“古也,墓而不坟。”注云:“凡墓而无坟,不封不树,谓之墓。”《周易·系辞下》亦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坟.就是凸起的土堆。没有坟,也不栽树作标志,说明先民的丧葬意识比较淡薄。
这种风气,不仅平民自觉地实行,统治者也没有特殊表现。《汉书·刘向传》记载刘向的话说:“殷汤无葬处,文(周文王)、武(周武王)、周公葬于毕,秦穆公葬于雍橐泉宫祈年馆下,樗里子葬于武库,皆无丘垅之处。”丘垅即土堆。据考古发掘,这些文献是比较可信的,商代的武官村大墓和妇好墓,都没有坟丘。
有人或许要问,在陕两不是有高大的黄帝陵吗?在成阳的毕原不是有周王陵吗?这不是与文献有矛盾么?其实,这些帝王陵墓都是后人伪造或张冠李戴的。黄帝陵下,据说埋的是一件不知何处寻来的旧衣裳。周王陵是战国时代秦惠文王、秦悼武王的公陵和永陵。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的土葬观念变得奢侈化、鬼神化、复杂化了。《墨子·节葬下》指责当时的贵族“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丘垅必巨”。
丧葬观念是当时礼制的一种表现。《苟子·礼论》特别强调丧礼,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义说:“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丧葬规模反映人的贵贱和等级,这成为当时的礼仪制度,《礼记·月令》记载每年盂冬之月都要“饬丧纪,辨衣裳,审棺椁之厚薄,茔丘垅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贵贱之等级”。君主是天子,是国家的最大家长,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们不仅在生前要统治民众,死后也要穷奢极欲,要在地下世界表现出最高地位,闪此,他们大修陵墓是不足为怪的。
3.坟墓的名称
随着坟墓制度的出现,又有了许多有关坟墓的名称,如坟、墓、丘、冢、陵、山等,它们都是葬死者的地方,统称为阴宅,但大小及形式有所不同。 坟,本是土堆。屈原《九章·哀郢》:“登大坟以远望兮。”后来,坟与墓连称,《墨子·七患》:“生时治台榭,死又修坟墓。”《周礼·大司徒》:“一日嫩宫室,二日族坟墓。”后来,坟用来代称坟墓,《史记·文帝本纪》:“不治坟,欲为省。”
墓,上古是王者葬地的通称。顾炎武在《日知录·陵》考证说:“古王者之墓·称墓而已。《左传》日:彀有二陵,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书传》亦言桐官汤墓。《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并言墓不言陵。”
丘,本义是土山。《尚书·禹贡》:“九河既道……是降丘宅土。”春秋时以丘称葬地,楚昭王墓称昭丘,赵武陵王墓称灵丘,吴乇阖闾墓称虎丘。后来,丘与墓、冢、坟、垅、封连称,《汉书》卷62载司马迁《报任安书》:“亦何面目复上父坶之丘墓乎。”《史记》卷106记吴王刘濞“烧残民家,掘其丘冢”。《文选》载汉代曹大家《东征赋》:“蘧氏在城之东南兮;民亦尚其丘坟。”《淮南子·时则》:“营丘垅之大小高庳。”《周礼-春官·冢人》:“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注云:“王公同丘,诸臣臼封。”
冢,本义为山顶。《诗-十月之交》:“百川沸腾,山冢蟀崩。”后称高坟为冢,《史记·高祖本纪》:“项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
陵,本义为大土山。《尧典》:”荡荡怀山襄陵。”后称帝王墓为陵,《史记·赵世家》记载赵肃侯卜五年“起寿陵”,这是君主坟墓称陵的最早记载。
据《秦本纪》,惠文王葬公陵,悼武王葬永陵,孝文王葬寿陵。后世把君主去世讳称为山陵崩,帝乇墓地称为陵园,帝王墓地的宫殿建筑称为陵寝。
山,本义为石头山。秦代称帝王坟墓为…,《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山与陵在时间上有区别,《水经注·渭水》:“秦名天子冢日山,汉曰陵。”
4.丧 礼
我国是个礼仪之邦,以“忠孝”为礼义的核心,在丧葬中围绕着“忠孝”二字,有许多严格的程序和禁忌。
首先是对死的称呼有等级区别。天子死称崩,诸侯死称毙,大夫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称死。“死”字很难听,又有“谢世”、“归泉”、“长眠”、“登遐”、“殒坠”、“作股”、“长辞”等代词。死亡者的家属对已死的长辈冠一“先”字,如父亲为先严、先考,母亲为先慈、先妣。对别人的死亡,长辈则冠以“令先”二字,如别人的祖父称为令先祖父。
父母弥留时,子女应守在身边送终,否则子女不孝,死者不安。死者不能在床上咽气,因而抬到木板上,木板搁在地上。
人一死,除煞日外,都要哭丧,男主人呜咽而涕,妇女要边哭边唱,哭得越热闹越好,往往由几个或十几个妇女,按一定的悲痛唱腔组成有声有情的合唱,哭唱的内容是回忆往事、追念死者方面的词句。儿子也要号啕大哭,儿子哭是最令人动心的,俗语云:“儿子哭是惊天动地,女儿哭是真心真意,女婿哭是驴子放屁,媳妇哭是问钥匙在哪里。”
与此同时,要为死者洗尸,更衣、打扮。贵人嘴里含金玉珠宝,平民含饭。贵人穿丝绸,平民穿葛麻,多为黑色。死者以布或纸掩首,脚边放一盏油灯。死者于24小时后成殓入棺,盖棺日枢,正其位于灵堂。
接着足告丧,通知家属及亲朋好友。奔丧者或开吊者进门前放鞭炮,死者亲属应在门前或灵堂接丧。然后在灵堂设奠及丧祭,做斋。
告穴,先期择吉地,开茔域,讣告亲友出殡日期及葬地。
出殡及路祭。
守孝,拜七。从死之日算起,头第七日为头七,义第七日为二七,依此类推,至七个七。死之日为忌辰。
这一套民俗,因时因地有所不同。对丧礼若有触犯,就会遭到指责,甚至化友为仇。
5.墓 饰
历代统治者,在活着时总是大兴土木,把宫殿修得十分阔气,死后也要葬在很奢侈的地方,把墓地装饰得无比气派。
首先是把墓地修得很阔大。正如古代埃及胡弗修的金字塔比其他国王修的要高一样,秦始皇为了表现出大一统的气象,动用了70万民夫,花了40年时间营建骊山现在的游人要登上骊山,无不气喘。可惜,骊山的地面墓饰随着岁月的流逝,已荡然无存。
其次是采用各种形式装饰墓地,以表示贵贱排场,并用以避邪。
墓饰主要是石刻物,有石刻动物、石柱、石碑、石刻人像等。
石刻动物有狮、马、猪、龟、象、羊、虎、鹿、牛、麒麟、骆驼、独角兽等。
现存最早的墓前石刻群坐落在西汉霍去病的墓地。这些石刻是为了表彰霍去病战胜匈奴的功绩,没有风水意义。
到了东汉,墓前石刻很普遍,成为一种墓制。石刻陈设在神道两旁,显示尊严。唐代封演在《封氏闻见录》卷六云:“秦汉以来帝王陵前有石麒麟、石避邪、石象、石马之属,人臣墓则有石羊、石虎、石人、石柱之属,皆所以表饰坟垄如生前之仪卫耳。”其中有“石避邪”,即后世的镇符一类石刻,具有驱灾避凶性质,是风水观念的产物。这在当时已不是个别现象,《水经注·溰水》记载,汉中常侍州辅墓前有两个石兽,上面刻有避邪字。唐李贤在《后汉书·灵帝纪》注云:“今邓州南阳县北有宗资碑,旁有两石兽,镌其膊。一曰天禄,一日避邪。”天禄和避邪都是传说中的除灾之神,象征着平安占祥。
地面上耗资最大的是寝。寝本是君主及其家族饮食起居之处,秦汉时却修到葬地上。东汉蔡邕在《独断》云:“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寝,起之于墓侧,汉因而不改,故今陵上称寝殿,有起居、衣冠、象生之备,皆古寝之意也。”古人以为死者的灵魂居住在陵寝中,于是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陵寝和墓丘四周有围墙,俗称风水墙,用以保护风水。
陵寝巾栽有树木,刻有石碑。
碑,本是用于观察日影的,《仪礼·聘礼》郑玄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影,引阴阳也。”后来,碑用作下葬时牵引放下棺椁入穴。又有人在碑上刻字,碑就成了墓碑。《释名·释典艺》说得很清楚:“碑,被也。此本葬时所设也,施鹿卢,以绳被其上.引以下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无故建于道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就谓之碑也。”
树,天子坟前裁松,诸侯坟前栽柏,大夫坟前栽栾,士坟前栽槐,庶人坟前栽杨柳。这些树各有风水术意义。据《七国考>卷十引《博物志》说秦穆公时,自.一种叫愠的兽,常在地下吃死人脑,如果用柏树东南方向的树枝插在墓上,愠就不吃此墓巾的死人脑。
6.离奇的死而复生
风水先生常常自诩:“墓地选得好,死人可以复活。”此话当真?翻阅历史文献,确实有这样的例子。
《后汉书·献帝纪》记载东汉初平二年(190年),长沙有一个人死了一个月之后又复活了。《后汉书·五行志》记载东汉末,有人盗发霍光女婿范朋友家奴的坟墓,没想到家奴还活着,问他霍光的家事,他对答如流。《五行志》又记载,献帝建安四年(199年)二月,武陵充县(今湖南桑植)有个叫李娥的老太婆死后,家人用杉木做了个小而薄的棺材把她安葬了,十多天后,邻居蔡仲知道他家很富有,心想随葬品必有金银财宝,于是前去盗墓。他挖开墓地,劈开棺材。突然,李娥在棺中喊道:“小心点,别砍到我的头!”蔡仲吓得半死,拔腿就跑,被官吏捉住。李娥却因此复活了。这都是东汉的怪事。 三国时,大司马曹休部下有个乡兵的女儿死了,于太和1年(229年)四月四日埋葬,过了四天,有个采桑人发现墓土松动,发现女孩活过来了,后来饮食如常。
南朝陈后主至德三年(585年)八月,建康城内有一户人家的女婢死了,埋葬九日后,有牧牛人闻见墓中有声,挖出来后,女婢复活。
明朝嘉靖初,南充刘氏婢幺女被养母强行推人陪葬,过了好长时间,幺女还活着。
1949年1月20日《成都晚报》报道:南京农民汪福海夫妇各挑一担白菜去菜场出售,路经一坟堆,中有新棺木一具,棺内发出救命之声。汪氏夫妇细听,果系棺内活人之声,问其原由,自称姓胡名中浩,住水塘37号,因患病日久,病势沉重,一时昏死,肢体发冷,家人不察,以为已死,入殓装棺,停于荒冢,于夜间苏醒,故于棺内喊救。
这样的例子,在五千年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为什么人死而可复活?是不是风水先生的功劳?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死亡。死亡是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死亡的过程可分为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两个阶段。死亡的表现是呼吸停止、脉搏停跳、瞳孔放大。有些人呼吸虽停,但心脏仍在微微跳动,亲属不知,以为已死,匆忙人棺,这样的人是有可能活过来的。这种现象称为假死。
假死现象在古代常有发生。战国初年,扁鹊到虢国行医,正遇上虢国为太子筹办丧事。扁鹊详细询问了太子暴死的经过,认为太子不一定是真的死了,就请求人宫救治。他仔细切脉,发现太子还有极微弱的脉搏跳动,断定太子患的足一种“尸蹶”症(类似现代的休克),于是采取积极措施,救活了太子。
这种假死现象在清代也有记载,《述异记》卷中云:昆山县高板桥药铺有个姓王的人,一向信奉佛教。康熙年间,忽然无病而死。临死前对家人说:“我的心口还未冷,不要装棺埋葬我。”过了三天,果然活过来。从此以后,他经常死亡,每年都要死去几次,每次或死一两天,或死十几天,然后就复活了。到康熙丙子年为止,他已死亡二十余次了,大家都叫他“不死草”。
对于假死现象,民间往往采取强刺激方法促醒。有一个令人恶心的土法是,人遽死后,赶紧用簸箕置于粪坑向下压,用大碗舀粪汁往死者头上淋,用味道熏醒死者。现代医学中,常常用化学药品,如氨之类刺激临床死者,与粪熏同属一理。
正因为有假死现象,才有可能死而复活。凡死而复活之人,必定是假死。如果是真死,绝不可能复活。
假死复活,必须依据一定先决条件,首先是时间限制,两三天之内,不得过长。如果是已经入棺,棺不能封闭太紧。如果是已经入地,地得透气、干燥,或者有矿物养身。否则,假死就会变成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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