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里面有官才印好不好 (八字有官有印)

抖帅宫 993 2023-10-02

八字里面有官才印好不好 (八字有官有印)-第1张-观点-玄机派

源作者:刘知生

八字里面有官才印好不好

01 古代玺书评功委官授爵封侯定禄

在汉代,皇帝或朝廷下诏征召朝臣为大(功)臣作丹书铁契,立誓忠心与忠诚护国。汉成帝初期,政治还比较清明,功过分明,褒赏惩罚各有别。类似的事例如封赏史丹。

1、褒德赏功

古人认为成功人生的三件事情是立德、立言、立功。

《左传》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礼记.王制》云:“司马辨论官材(才)。论进士之贤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汉书.史丹传》云:“元帝崩,成帝初即位,擢丹为长乐卫尉,迁右将军,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给事中,后徙左将军、光禄大夫。鸿嘉元年,上遂下诏曰:‘夫褒有德,赏元功,古今通义也。左将军丹往时导朕以忠正,秉义酵一,旧德茂焉。其封丹为武阳侯,国东海郯之武强聚,户千一百。’”

2、征辟九卿

《独断》云:“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上迁书文亦如之,其征为九卿,若迁京師,近臣則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无姓。”

3、约敕封侯

东汉刘熙《释名·释书契》云:“策者,教令于上,所以驱策诸下也。汉制约敕封侯曰册。册,赜也,敕使整赜不犯之(上)也。”

4、丹书铁契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维我汉继五帝末流,三代绝业。……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

5、玺书勉厉

《汉书.循史传》记载云:“ 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

《礼记.王制》云:“司马辨论官材(才)。论进士之贤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6、天爵人爵

《孟子.告子上》云:“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7、五命四爵

西汉元、成间博士褚少孙续补《史记.三代世表》引孔子曰:“昔者尧命契为子氏,为有汤也。命后稷为姬氏,为有文王也。”

《史记索隐》按:郑玄曰“命者五:谓公、侯、伯、子、男,爵者四,孤、卿、大夫、士,是九也。”

02 赏赐玺书政斗威权器物:制器赏功

古代天子皇帝对王侯丹书铁契进行彰功表德,其“功业可以在图画上记载,德行可以铭刻在钟鼎碑碣上,声誉可以在乐章中谱写,名字可以留在青史上”。

张中青铜九狮头政斗符策玺书诔铭符葆镇墓兽就是其“名垂千史”或记录重要历史事件的最好物证。

1、制器正名

古代文献所称“欲以为政”,“秦政刻文”之“政”,就是古代朝廷文书制作的一种方式或体裁。

即把为官执政的德行、职责、功劳、事迹等铸制凿刻于竹帛(或青铜)文书,就叫政或政刻制器。

汉代天子皇帝政令的一种别名就叫做“著之竹帛名曰政”。

特别是汉高祖生前所制“白马盟誓”云:“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显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所以,张中任御史大夫关内侯,若无功劳政绩,将会遭遇“天下共诛之”的结果。

即使是皇子,也需讲究政绩。

有的王侯还为此丧身亡国,中央治罪非常严厉。更不要说仿冒中央朝廷或皇帝之“册书”、玺书。

古(汉)代非常重视名节和等级尊卑制度,唯有圣贤名节和威权器物,不可以随便假借或制书予人的,而且铜器还是非常珍贵的,这正如孔子《论语.子路》所言:“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或言国之重器不可示人。

其意有二,一是代表国王权象征的重要器物,不可以随便赐予他(常)人。

二是隐含国家的重要职位不可交给他(常)人。

《汉书.律历志》云:“(政、威、量)斗,君制器之象也。”

而对于有功大臣,则往往将其名节和功劳政刻在竹帛和青铜器物之上。

这正符合古代“厚德载物”观念。

出自《周易·坤》:“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国语.晋语六》云:“吾闻之,唯厚德者能受多福,无福而服者众,必自伤也。”

用以形容道德高尚者才能承担重大任务,是古往今来文人雅士对自己的期许的目标,现代发展迅速,但这种质朴的人生哲理依然影响着很多人。

《后汉书.朱穆传》云:“古之明君,必有辅德之臣,规谏之官,下至器物,铭书成败,以防遗失。故君有正道,臣有正路,从之如升堂,违之如赴壑。”

《墨子.尚贤》也云:“古者圣王既审尚贤,欲以为政,故书之竹帛,琢之槃盂,传以遗后世子孙。”

刘勰《文心雕龙.颂赞第九》云:“至于秦政刻文,爰颂其德。”

《汉书.五行志》云:“《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

《战国策.龙说赵太后》云:“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以守金玉之重也,而况人臣乎!”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建元元年,慎阳侯刘买之坐铸白金弃市,国除。”

《淮南子.人间》云:“天下有三危云:少德而多宠,一危也;才下而位高,二危也;身无大功而受禄,三危也。......非其事者勿仞(认,承担)也,非其名者勿就也,无故而有显名者勿处也,无功而富贵者勿居也。夫就人之名者废,认人之事者败,无功而大利者后将为害。”

《礼记.礼运》云:“古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月为纪,以月为量,鬼神为徒,五行为质,礼义为器,人情为田,四灵为畜。

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以阴阳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时为柄,故事可劝也;以日月为纪,故事可列也;以月为量,故功可艺也;鬼神为徒,故事有守也;五行为质,故事可复也;礼义为器,故事有考也;人情为田,古人以为奥也;四灵为畜,故饮食有由也。”

2、张中名器相符

张中九狮头政斗符策玺书符葆中御史大夫张中(忠)即属功臣、异姓大臣,官符印玺就是这个状类王莽“威斗”之“政斗”,用于祭祀河神,厌胜祈福,避邪消灾,护佑万民,故曰“册封”。

逝后用于殉葬,就叫镇墓兽。

《广雅.释言.卷五》:“厌,镇也。”厌胜,即镇压妖魔鬼怪。

《释名.释丧制》:“墓,慕也,孝子思慕之处也。”

张中的主要功劳,一是前30年以前任东平相,教化东平王从善;

二是前29年末前28年初,以少府之身,代理御史大夫之职,接替因“河决不忧职”而自杀的前任御史大夫之职,督导河堤使者、校尉王廷世治河功成,救民九万七千多人,受到汉成帝和朝廷褒赏。

从刚任20多天的少府升任三公御史大夫,授关内侯,赐政斗庠序神器政斗;王延世升任光禄大夫,授关内侯,赏黄金百斤。

为此汉成帝还将前28年改元为“河平元年”。

张忠所任少府、御史大夫等重要职位,如果没有政绩功劳,在汉成帝初期政治还比较清明的时候,是不会随便就委任常人的,也不是任何人随便就可以胜任的,甚至可能遭致杀之罪,瑾起围攻。

特别是张忠任少府时的前任召信臣曾因治国有方得到汉朝中央及民众的广泛褒扬,而且一直延续到东汉,人们仍然怀念他。

《资治通鉴.汉纪.孝成皇帝》记载:“(太中大夫)谷永奏言:‘圣王不以名誉加于实效,御史大夫任重职大,少府宣达于从政,唯陛下留神考察!’”

又“河南太守九江召信臣为少府。信臣先为南阳太守,后迁河南,治行常第一,视民如子,好为民兴利,躬劝耕稼,开通沟渎,户口增倍。吏民亲爱,号曰‘召父’”。

《资治通鉴.汉纪.世祖光武皇帝》云:“南阳太守杜诗政治清平,兴利除害,百姓便之。又修治陂池,广拓土田,郡内比室殷足,时人方于召信臣。南阳为之语:‘前有召父,后有杜母。’”

3、生前赏功

在择官赏功方面,中国古代皇帝授勋藩属、诸侯、宗族、妃嫔与(异姓)功臣等以封爵,皆举行一定仪式,对受封者宣读授给封爵名号的诏书。

这种诏书叫“册文”,简称“册”。

在受封者面前,宣读授给封爵位号的册文,连同官符印玺一齐授给被封人,称为册封。

张中成为册受封君,故铭文有“金还头君”、“措新君横”等词眼。

4、赏功文献依据

《史记.范雎传》云:“明主立政,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故无能者不敢当职焉,有能者亦不得蔽隐。”

《史记.游侠列传》云:“至如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无可言者。”

《史记.乐书》云:“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史记.李将军列传》云:“有功中率,封为乐安侯。……中首虏率。”

《索隐》小颜云:“率谓军功封赏之科,著在法令,故云中率。”

《吕氏春秋.离俗览.高义》云:“当功以受赏,当胜以受罚。赏不当,虽与之,必辞;罚诚当,虽赦之,不外。度之于国,必利长久。长张之于主必宜,内反于心,不惭然后动。”

《吕氏春秋.当赏》云:“文公曰:‘辅我以义,导我以礼者,吾以为上赏。教我以善,强我以贤者,吾以为次赏。拂吾所欲、数举吾过者,吾以为末赏。三者所以赏有功之臣也。’”

《战国策.乐毅报燕王书》云:“臣闻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者处之。故察能而授官,成功之君也;论行而结交者,立名之士也。”

03 委官授爵形式

以地方诸侯将相、二千石重要官员任职授爵出征仪式为例,史籍资料对此虽未作出系统说明,但从其零星记录中,亦可理出其大概线索和基本程序---

1、龟占吉凶。

在古代政治与(神鬼)宗教合一的时代,《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即国家的大事情,在于祭祀和战争。祀,就是祭祀,占卜、巫筮。戎,就是军事、兵战。

原话是:《左传·成公·成公十三年》记载刘康公说:“刘子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释义:刘康公说:“国家的大事情,在于祭祀和战争。祭祀有分祭肉之礼,战争有受祭肉之礼,这是和神灵交往的大节。现在成子(指成肃公)表现出懒惰不恭,丢弃天命了,恐怕回不来了吧!”

(1)选贤择官。

《史记:龟策列传》云:“夫摓策定数,灼龟观兆,变化无穷,是以择贤而用占焉,可谓圣人重事者乎。周公卜三龟而武王有瘳,诪为暴虐而元龟不占。晋文公将定襄王之位,卜得黄帝之兆,卒受彤弓之命,王者发军行将,必钻龟庙堂之上以决吉凶。今高庙中有龟室,藏内以为神宝,今日吉,谨以粱卵焍黄祓王玉灵之不祥。卜先以造灼钻,钻中已又灼龟首,各三。又复灼所钻中曰正身,灼首曰正足,各三。”

《汉书.文帝纪》云:“代王报太后,计犹豫未定。卜之,兆得大横。占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

应劭曰:“龟曰兆,筮曰卦。卜以荆灼龟,文正横也。”

服虔曰:“庚庚,横貌也。”《史记》亦有类似记载。

(2)虎符调军发兵。

《史记.龟策列传》:“王者发军行将,必钻龟庙堂之上以决吉凶。”

《后汉书.伏湛传》云:“臣闻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国,必先询之同姓,然后谋于群臣,加占蓍龟,以定行事,故谋则成,卜则吉,战则胜。”

(3)材质:青铜。古代国家重要军事行动或三公重臣任免,不时甚至以金属黄金、青铜等制作相关玺书、玺印、虎符。

《史记.孝文本纪》云:“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

《集解》应劭云:“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之。竹使符者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

张晏云:“符以代古之珪璋,从简易也。”

《索隐》云:《汉旧仪》云:“铜虎符发兵,长六寸。竹使符出入征发。小颜云‘右留京师,左与之。’” 材质:铜。

《古今注》云“铜虎符银错之。”《汉书.律历志》:“ 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於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

师古曰:“取铜之名,以合於同也。”即寓意君臣上下同心合符。张晏云“铜取同心也。”即君臣同心。

2、劾厉。

首先,由尚符玺郎进行考察,叫劾厉;

3、作策、策奏。

交宗正、大鸿胪、尚书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叫“作策”、“策奏”;

4、策诏、策书。

然后再向皇帝提出具体任用意见,由皇帝亲自决定取舍下达命令,叫“策诏”、“策书”;

5、册封。

再经“兰台令史”将“策诏”文印制作出来,皇帝接受百官朝会举行仪式进行宣读公布,叫册封。

6、制书、制诏。

之后重要王公大臣的符信、玺印再由符玺御史进行“制诏”、“制书”以便下发晓告所在任职地官员。

所以尚符玺郎最基础最主要的素质是明晓法律。

清代孙星衍辑录的《汉官》曰:“符节,当得明法律郎”。

这大概是因为符节玺印玺书的出入任用事关重大,掌之者非有充分的法律知识不可。

一旦朝廷决定任职之后,地方官在赴任或出征前,由符节郎秉承皇帝的意旨,授给相应的符信玺书和玺印。

7、朝堂授印绶。

《太平御览》卷274:“挚虞《新礼》云:‘汉魏故事,遣将出征,符节郎授铖于朝堂。’”

又《晋书》卷21《礼志下》云:“汉魏故事,遣将出征,符节郎授铖于朝堂。其后荀顗等所定新礼,遣将,御临轩,尚书授节铖,古兵书跪而推毂之义也。”

并行龟策占卜之事,《史记.龟策列传》说:“王者发军行将,必占龟庙堂之上,以决吉凶”。

之后由中央太史令派使者到地方上宣读皇帝的诏书---玺书、印使符。

汉代中央与地方之间有使者,迅速往来于两地间,以传达信息。

清代纪昀(晓岚)辑录汉卫宏的《汉宫旧仪》记载:“奉玺书使者乘驰传。其驿骑也,三骑行,昼夜千里为程”。

这使者乘驰传所奉送的玺书就是印使符。

8、赴任。

如东平相王尊持汉元帝签发玺书赴任,遭到,东平王的怠慢、侮辱,险些被害,最终被赶出东平国,免为庶人。

《汉书.王尊传》云:“东平王以至亲骄奢不奉法度,傅相连坐。及(王)尊视事,奉符策玺书至庭中,王未及出受诏,尊持符策玺书归舍,食已乃还。

致诏后,谒见王,太傅在前说《相鼠》之诗。

尊曰:‘毋持布鼓过雷门!’王怒,起入后宫。

尊亦直趋出就舍。先是王数私出入,驱驰国中,与后姬家交通。

尊到官,敇厩长:‘大王当从官属,呜和鸾乃出,自今有令驾小车,叩头争之,言相教不得。’

后尊朝王,王复延请登堂。

尊谓王曰:‘尊来为相,人皆吊尊也,以尊不容朝廷,故见使相王耳。天下皆言王勇,顾但负贵,安能勇?如尊乃勇耳。’

王变色视尊,意欲格杀之,即好谓尊曰:‘愿观相君佩刀。’

尊举掖,顾谓 侍郎:‘前张佩刀视王,王欲诬相拔刀向王耶?’

王情得,又雅闻尊高名,大为尊屈,酌酒具食,相对极饮。

太后徵史诬尊‘相倨慢不臣,王血气未定,不能忍。愚诚恐母子俱死。今妾不得复使见尊。陛下不留意,妾愿先自杀,不忍见王之失义也。’

尊竟坐免为庶人。”

04 秦汉三公九卿重臣职官升迁与罪免在文书上的异同

1、承办部门及职官:制诏御史

《二年律令•津关令》:“制诏御史:其令扜(扞)关、郧关、武关、函谷(关)、临晋官,及诸其塞之河津,禁毋出黄金,诸奠黄金器及铜,有犯令。”

《汉旧仪》载:“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诏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

《汉书•刑法志》载:“(文帝)遂下令曰:‘制詔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汉书•万石君传》载,元鼎五年(前112年),丞相赵周坐酎金免,武帝下诏曰:“制诏御史:万石君先帝尊之,子孙至孝,其以御史大夫庆为丞相,封牧丘侯。” 敦煌悬泉汉简所载诏令:“制诏丞相御史□□□□务崇宽大,长和睦……”

《通典•职官六》注引《汉旧仪》曰:“御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衣绛,给事殿中,为侍御史,宿庐在石渠门外,二人尚玺,四人持书给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领。余三十人留寺,理百官事。”]留在御史大夫寺的御史,与给事殿中的“侍御史”,皆称“御史”。

2、诏书形式、材质

东汉蔡邕(蔡文姬父)《独断》云:“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三公赦令、贖令之属是也。

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上迁书文亦如之,其征为九卿,若迁京師,近臣則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无姓。

凡制书有印使符下远近,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唯赦令、贖令召三公詣朝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策书,策者,简也。

《礼》曰:‘不滿百丈,不书于策。’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曰,以命諸侯王三公,其諸侯王三公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誄謚其行而賜之,如諸侯之策。

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文,体如上策,而隶书以尺,一木兩行,唯此为异者也。”

3、古代职官升迁与罪免在文书上的异同

4、诏书的下达方(形)式

汉景帝以后,诏令一般由御史大夫下丞相,再由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史记•三王世家》与出土简牍皆有明证。

学者一般据此推断“制诏御史”为“制诏御史大夫”的省文。

然而,汉初的诏令下达方式却与此有异。

《汉书•高帝纪》载高祖诏曰:“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

“御史中执法”即“御史中丞”。汉初诏令是按两条线下达的,与其时的郡国体制相对应。

一由御史大夫转下,一由御史中丞转下。

大约是到景帝中五年(前145),诸侯国性质发生变化后:“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

5、玺印处置方式

(1)符玺御史或侍御史制作玺书、玺印

符玺御史,官名,汉置,属御史大夫,掌皇帝符玺,由侍御史担任。

《汉书·周昌传》:“赵尧为符节御史。” 官名。

汉制,侍御史之掌符玺者称符玺御史,秩六百石。

《汉书.王莽传》云:“臣请御史刻宰衡印章曰:‘宰衡太傅大司马印’,成,授臣莽。”

《史记.吕不韦列传》秦时吕不韦资助子楚,劝谕华阳夫人立子楚为太子,“安国君许之,乃与夫人刻玉符,约以为嫡嗣。”这里的玉符,即为符信、玺书。

《史记.李斯列传》记载赵高与胡亥阴谋赐长子扶苏以玺书赐死篡权谋位:“赵高因留所扶苏玺书,而谓公子胡亥曰:‘上崩,无诏封王诸子而独赐长子书。长子至,即立为皇帝,而子无尺寸之地,为之奈何?’......于是乃相与谋,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更为书赐长子扶苏......封其书以皇帝玺,遣胡亥客奉书赐扶苏于上郡。”

“书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书及玺皆在赵高所。”“赵高因留所赐扶苏玺书。”

而当时,“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兼行符玺令事”。

从这里完全可以看出,所谓玺书,就是“封其书以皇帝玺”, 这里赵高截留公子扶苏的玺书又叫制书或制诏。

东汉蔡邕称为印使符。

《汉书.王莽传》王莽上书太皇太后“臣请御史刻宰衡印章曰:‘宰衡太傅大司马印’,成,授臣莽。” 这里的“刻”就是铸制或凿刻之意。

(2)收回玺印

古代为官,一般都是一官一印,一爵一玺,不像后来新官旧序都用同一颗印章。

皇帝的“御玺”是皇权的象征.古人称之为“宝玺”、“玺宝”、“御宝”或“国宝”。

书就是古代皇帝册书、册命等文书体裁。

《汉书.高帝纪》云:“食其欲立六国后以树党,汉王刻印,将遣食其立之。以问张良,良发八难。汉王辍饭吐哺,曰:‘竖儒几败乃公事!’令趋销印。”

《汉书.平帝纪》太皇太后王政君排除异己集权王氏:“大司马(董)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上交)印、绶,罢。”

(3)诔策(册)、玺绶殉葬。

古代官员去世后,原官符官印收回,可将生前使用过的符信玺印,加上朝对其一生的诔策评语糅合一起以陪葬,用以祭祀祷告亡灵,祈福消灾,荫佑子孙,万世康宁,长发其祥。

就像现今清明节人们将纸做的房子、车子、冥币等冥物焚烧祭洒给阴间的先辈亡灵一般。

有的则是王公大臣自置葬器,以福佑后代,名垂千史,光宗耀祖。

《汉书.翟方进传》云:“方进即日自杀。上秘之,遣卿册赠以丞相高陵侯印绶,赐乘舆秘器,少府供张,柱槛皆衣素。天子亲临吊者数至,礼赐异于它相故事。谥曰恭侯。”

《资治通鉴.汉纪.孝景皇帝》云:“前丞相周亚夫子为父买王宫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因仗势未付钱,卖者告官。廷尉责问亚夫反叛,亚夫辨白说:“‘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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