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怎么读,歼35这个名字证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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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歼-35这个型号本身是没什么好说的,往前去有孙聪总师在北航的讲座在宣传海报上直接写明歼-35的型号,而总师自己也在不止一个场合承认了关于新舰载机的定型的相关事情,所以现在再去怀疑歼-35项目到底存不存在,或者型号名称确不确定,那都已经属于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了,毕竟等比模型机都已经去兴城基地开始给地勤训练了,海军的态度还能不够明显吗?
当然另外一个问题还是比较有解释一下的价值的,那就是很多人问的为什么这个中型五代机最后变成歼-35而不是过去一直传言的歼-31了?那首先就要说明,歼-31这个称呼本来就是有点莫名其妙的以讹传讹,属于把外贸定型的FC-31直接换了FC变成歼-31;实际上从来没有啥歼-31了,只有310工程以及他的产品FC-31而已,而且即使是这个FC-31,也只是歼-35的姐妹机型,并不是海军下一代舰载机的本体。601所的中型战斗机实际上是一个一机多型的项目,即出口型四代机与空军18吨级换代歼击机310工程,与海军舰载四代机350工程,后者就是虽然现在肯定还没有生产定型(我军定型制度当中设计定型与生产定型是分开的),但是在正样机已经首飞小半年的歼-35了;而前者的第一个产品是我们都知道的FC-31,第二个产品则是空军已经确认将会用来作为歼击航空兵中轻型战斗机换代产品的新18吨级歼击机,至于310工程最后的空军定型名会不会是歼-31,那只能说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毕竟FC-1不是歼-1,FC-20不是歼-20,FC-31为什么就一定是歼-31呢?叫歼-25还是歼啥啥的,那就等总师或者空军自己官宣好了。
很多人都搞错了一件事,就是我军的装备研发与采购规则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军大型武器系统研制,是以五年为周期进行系统性规划的,而且负责这个规划的不是601所/611所这样的航空工业内部的设计所,更不是112厂/132厂这样的航空工业内部制造厂,是总参185所,海军研究院,空军空一所空二所这样的军内院所;先由装备部门向军内院所下论证,装备部门根据论证需求去编写技战术任务书,并提出技术指标;再完成论证,技战术任务书与指标编列之后,才是对军事工业部门的场所院校下达研制需求并展开竞标,同时上报国防科工局由他们来协调军事工业部门,在这全过程当中,军队系统都是绝对的甲方与领导者。明明我国我军的武器研制一直以来都是军队系统领导和指挥军事工业系统,是军队下什么需求军工系统就怎么研制,怎么到了互联网军迷这是就和事实反过来,变成军事工业系统成了主体,军队反而变成了被动接受的一方了?310/350工程虽然本身有其项目流程的特殊性,是先有的原理样机后参加的招标,是我军在大型主战装备研发当中的一次新的尝试,但是这些该走的流程一个都少不了,要是不满足技战术任务书,那哪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很好奇,天天对着南北两厂两所指手画脚的人,觉得北所北厂这不行那不行的人,有几个人分得清什么是原理样机,什么是初样机,什么又是正样机?
其实从601所这款新歼击机很多设计上,就能看出一方面为了海军舰载,另一边为了空军换代所作出的取舍,空军中轻型战斗机一个核心的任务是前线防空应急截击,在我军的战役法当中这种任务对于推重比有严苛的要求,而在海军那里,更加重视防空巡逻与前出打击的他们反而不要求什么超过一的推重比,而是要求更大的内油航程和机内容积,带来更大的作战半径与打击能力。对于海军航程与内部容积的需求来说,单发大推力发动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别扯海军要安全,自己去数美国历史上单发舰载机多还是双发多),拿一个涡扇-10,将来上涡扇-15凑数就足够用了,既省油又省空间;但是对于空军那个超过1的推重比来说,对于正常空中18吨的歼击机,那意味着我国的航发工业至少能有一款加力推力超过18吨的小涵道比发动机,这显然是很天方夜谈的事情,真是如此,310工程最后不得不去选择了走双中推的路线,来满足空军飞机的推重比要求。而海军那里对于航程的硬杠子,就只能靠601所特色的巧劲,找方法来减重扩容,优化气动提升推重比了,也幸亏601所与112厂有着更成熟的复材应用经验,以及更先进的一体成型增材制造技术,通过新材料新工艺的方式,最终在减重上完成了目标,还扩展了机内的可用容积;只不过这些事情,是不读论文不学无术只会靠脑补讲段子搞不清沈飞到底是601还是112的人,所不会知道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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